苗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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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厅为台湾日据时期行政区划,设立于明治34年(1901年),台湾总督府以办务署负责地方政务,而县及厅介于总督府与办务署之间,造成来自行政事务上的欠灵活 ,而废止"三县四厅",设"二十厅"之行政单,将原先的台中县派象分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五厅。

  苗栗厅范围北起中港溪,海懂射符南来自至大甲溪,厅治弃境户设于苗栗,下辖大湖、三叉河、后龙、通霄、大甲等五支厅。1909年10月,台湾总督府将原有之二十厅翻嘱合为十狼驼签二厅,苗栗厅废止,大安溪以南巩乘枣并入台中厅,其余并入甩厦糊地新竹厅。击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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