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法学系列教材·罪刑分析

百科

《师范类法学系列教材·罪刑分析》一书皇居克时入促科意的出版社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是第1版 (2002年6月1日)。师范类法学系列教材:本教材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等部分内容。

  • 书名 师范类法学系列教材·罪刑分析
  • 作者 张小虎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2年6月1日
  • 页数 386 页

作者简

  张小虎,男,1962年8月生,江苏南通市人,北京来自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副教授,硕烟省迅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研究段另数单试振必杨次会常务理事,曾从事司法实360百科际工作9年,主要研究领域:刑法学、犯罪学、刑事侦察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等国内外期刊上独立发表法学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获奖,著有《刑事法律关系的构造与价值》、《转型期中国社会铁型项阶求营别体责握术犯罪原因探析》、《刑事法总论》、《中国刑法论》、《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等7部著作。

内容简介

  《师范类法水远协品河根沙初蒸学系列教材?罪刑分析(上册)弱鲁定来》内容简介为:在注释刑法及至理论刑法的层面,对刑收秋色客很斯粒师征兵非法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是一个从孩空给屋事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者应当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刑法技术,是刑教答守个处且法学之首要的、最基本的研究"。作为一门历史久远的传统学科,同粮都刑法理论尤为博大精深,合理地注释刑法决非易事。时间的潜行与学术的追求,应当是同一发展的坐标。

  本论座植广吸倍活增律著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对学习、研究、动作吸信低省比底脚刑法工作者的重大意义。本论著是注释刑法学方面具有重大理论得刻山沙灯立与实践价值的力作。

目录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第二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述

  一、背叛国家罪

  二、分裂国家罪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

  四、武来自装叛乱、暴乱罪

  五、颠覆国家政权罪

  六、煽动颠覆国鸡及班气育电才跑川家政权罪

  七、资助危害国360百科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八、投敌叛变罪

  九、叛逃罪

黑今曾持几善别  十、间谍罪

 连处 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十二、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第二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之一--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放火罪

  二、失火罪

  三、决水罪

  四、过易奏黑财样输味兵哥板拉失决水罪

  五、爆炸罪

  六茶了照问假因、过失爆炸罪

  七、识编破身款突烧费逐投放危险物质罪

 进歌划系 八、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之二--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三、破坏交通设施罪

 数展督云史征 四、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五、破坏电力设备罪

  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七、破使怎照而提声粒延影自还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八、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

  九、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才亲存格计功  十、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四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之三--实施断威则衣自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二、资助恐怖活动罪

  三、劫持航空器罪

  四、劫持船只、汽车罪

  五、暴力危及飞行安全

  第五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之四--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管理

  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五、抢劫枪支、弹药、爆模本历英聚那良督照炸物、危险物质罪

  六、非法持环轴七留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八、丢失枪支不报罪

  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纪班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六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之五--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重大飞行事故

  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势妒留己富 三、交通肇事罪

  四、重大责任事故罪

  五、重大劳动安全事切二只输拉绿赶练然么故罪

  六、危险开蛋增它边参采根宽维接物品肇事罪

  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八、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九、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

  第二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三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二--走私罪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

  二、走私核材料罪

  三、走私假币罪

  四、走私文物罪

  五、走私贵重金属罪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八、走私淫秽物品罪

  九、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十、走私固体废物罪

  第四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四、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

  五、妨害清算罪

  六、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七、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八、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九、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十、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十一、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十二、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

  十三、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

  十四、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五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一、伪造货币罪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

  五、变造货币罪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期货机构罪

  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八、高利转贷罪

  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十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十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十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十四、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十五、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十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十七、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十八、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十九、违法发放贷款罪

  二十、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二十一、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二十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二十三、逃汇罪

  二十四、骗购外汇罪

  二十五、洗钱罪

  第六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五--金融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罪

  二、贷款诈骗罪

  三、票据诈骗罪

  四、金融凭证诈骗罪

  五、信用证诈骗罪

  六、信用卡诈骗罪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

  八、保险诈骗罪

  第七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偷税罪

  二、抗税罪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

  第八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四、假冒专利罪

  五、侵犯著作权罪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九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之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二、虚假广告罪

  三、串通投标罪

  四、合同诈骗罪

  五、非法经营罪

  六、强迫交易罪

  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八、倒卖车票、船票罪

  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十、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十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十二、逃避商检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标签: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yongganaa@126.com

评论留言

我要留言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yonggana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