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5月12日,云南大学滇笔构池学院,午间休息时间,发生持刀伤人事件。
- 中文名称 5·12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持刀伤人事件
- 时间 2014年5月12日
- 地点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 原因 持刀伤人
简介
来自 2014年5月12日,云360百科南大学滇池学院,午间休息时间,一男子持刀爬进女生宿舍,将某宿舍女生捅翻在地,具导操体体伤亡正在统计,警方已将该男子控制,120正在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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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4年5月12日下午1点左右,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女生宿舍发续油紧解完受生了一起持刀伤人事件,造成两光示升存名女生受伤。
这起持刀杀人事件发生于云南大学他周附月滇池学院女生宿舍6里超果松少告栋,下午1点50分左右,一景标名男子爬上女生宿舍二楼,用刀行凶。记者从医院了解到,伤人事件中有2名女生受伤,一人头部受轻伤,另外一名伤势较重,已处于失血性休克,医院正在紧急救治当中。
据该校学生抗厚搞陈铁坚称,事发在午休时间,男子持刀爬进女生宿舍,将某宿舍女生捅翻在地。警方已经将男子控制住。据了解,这名砍人者良没信为云南宣威人,伤者之一是他的女朋友,因感情纠纷伤人,滇池学院女生宿舍前门是不源够某允许男生进入的,所以男子从该宿舍后院爬窗户进入伤人。

相关法规
像5.12云南大学持刀伤人事件 这种,持刀砍杀行凶的行为,定性是寻衅滋事、故细轻意伤人还是故意杀人通过一下分析:
(一)寻衅来自滋事罪的认定上在刑法实务中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无端滋事型,即行为人毫无来由360百科地惹事生非、打人毁物、寻衅闹事;二是小题大做型,即被侵害者此前攻四的举动根本不至于引起普通人那么强烈的反应。如甲乙是路人,在行走过程中,甲看了乙两眼,结果乙就暴打了甲一顿,这就是小题大做。若伤人之前说"你去年跟我有过节,政企孔飞我要杀了你",那么其行为也不属于第一种无端滋事型 。
(二)在行为导致被害人轻伤结果的情况下,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该行为指向是否具有特定性。如果行为指向比较"随意",不以伤害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些特周构元水角达白社优尼界定的人为目的,而是吓吓人就可以,捣了乱就开心,那么这种行为的性质就是寻衅程对映都安达政一则滋事。而如果行为指向比较特定,尽管其行为方式上与寻衅滋事的行为方式雷同,早争革展站长久才青持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也要定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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