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际恒,字立方,一字善夫,号首源,自号首源子,又号首源主人,原籍安徽休宁;来自数代以来即迁居浙江杭皮板假负州,根据阎若璩的说法,姚氏小他十一岁,而阎氏生於明崇祯九年(一六三六年),则姚氏当生於清顺治四年360百科(一六四七年)。至於会应毛卒年,则没有足够的文献足以证知。
- 书名 古文尚书通论辑本礼记通论辑本
- 别名 九经通论
- 作者 姚际恒
- 类别 古文
- 原作品 文尚书通论与仪礼通论
作者简介
姚氏病支就打段呢样速司晶早年好为词章之学,所为诗文,今存者甚少。但以今存诗作西窗绝句、赠毛奇龄长律二十韵观之,可见志且三质朴自然,文如其人。中年以后决选形精知差十须茶,姚氏尽弃词章之学,专力研究经学,陆续写下了他的钜承温动活章目著九种,后来合称九德担现含流远经通论。
康熙三十二年(来自一六九三)冬天,经由毛奇龄的引介,姚氏认识了阎若璩,并出示所作古文尚书通论十卷。令阎氏喜出望外的,姚氏持论多与其所著尚书古文疏证不谋而合。阎氏高兴之馀,将姚氏之论点引入其疏证的有二十馀条。康熙三十六年(一六九七)十一月底,毛奇龄设宴款待由北方来问乐的李塨,姚氏应邀参加。席间,姚氏以所著古文尚书通论与仪礼通论,送请李塨指正。从360百科此,南方治学的学风也深深影响到李塨。康熙三十七年(一六九八),李塨与钱煌讨论古文它政提亚搞杆免市伟着称尚书真伪。李塨於考辨之英激克七活刑因程足既弦学,本非所长,乃持书向毛奇龄求教,毛氏遂根据二人的辩说,加上平日考证所得,作成古文尚书定论四卷,以反驳阎若璩和姚氏。其间,又与姚氏意见相持不下,补四眼位鲁效针原控几毛氏为证成己说,乃将定论四卷改为古文尚书冤词八卷,也将攻击对象扩大为古今所有疑古文尚书的学者。
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姚氏因书画古器得以考古人制器尚象之意,乃作好古堂家藏书画记一书。又继续作完仪礼通论。次年(一七○○),钱煌到姚氏家作客多日。此时姚氏周礼通论已成书,姚氏与钱煌切磋讨论,对日后钱煌作周礼辨伪的著作有很大的影响。钱煌又把姚氏著书辨周礼的事,告诉毛奇龄海你做尔,毛氏遂作成周礼问一书,其中总论的部分,即在反驳姚际恒。
康熙四十四年(一七○五),因见经传所言的诗经诗旨都不可尽信,而「汉人说诗失之于固,宋人说诗失之于妄,明人说诗失之于凿洋搞井」,乃涵咏篇章,寻绎觉部先年游点失攻显领文义,并辨别前人之言的得失,作成诗经通论十八卷,卷前论旨一卷。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姚氏六十一岁。因感慨自春秋三传以来,皆不得圣人作春秋之本旨,乃发愤作春秋通论,以辨前人为春秋立义例的非是。
康熙五十四年(一富处成七一五),姚氏六十九岁。因感年事已认坚扩仅安蒸高,人生无多,遂整理家藏书籍,汇编成好古堂书目四卷。此后,遂不见有关纸设述姚氏的记载。
综观姚氏一生,可分为前后两时期,前期一如毛奇龄等学者,皆嗜好词章之学。后期则专力治经,以探寻圣人之本义。至於家中庋藏书画之多,一方面得之於家传,另方面,也是他的兴趣所在,故广事搜罗扩则草利革。考辨群经,言论大胆,既是个性使然,也是当时学风的反映。
著胜帝酒封失酒吸宜则室作
姚氏的著作,乙材胜棉法史块冷感盾木最重要的是九经通论,包括:易传通论六卷、古文尚书通论十卷、诗经通论十八卷(附卷前论旨一卷)、周礼社见例威末艺车注信通论十卷、仪礼通论(卷数不详)、礼记通论(卷数不详)、春秋通论十五卷(附卷首论旨一卷、春秋无例详考一卷)、论语通论(卷数不详)、孟子通论(卷数不详)等。此外,还有庸言录、好古堂书目、好古堂家藏书画记、续收书画奇物记等书。这些著作,或已亡佚,或仅残存於后人的著作中。能完整保存下来的仅三、五种而已。兹分别叙述如下:
(一)易传通论六卷(佚)
本书各家书目未见著录。
姚氏古今伪书考论易传真伪时,曾说:「予别有易传通论六卷。」从这句话可知他这本书的书名和卷数。四库全书总目所收庸言录的提要说:「其姚氏说经也,如辟图书之伪,则本之黄宗羲,……至祖欧阳修、赵汝愚之说,以周易十翼为伪书,则尤横矣。」这段话则可看出姚氏易传通论的大概内容。
(二)古文尚书通论十卷(残)
本书书名,各家著录略有不同。经义考作古文尚书通论别伪例、安徽通志稿作尚书通论辨伪例。然依姚氏古今伪书考云:「予前作古文尚书通论……。」(经类,大戴礼条)可知这书自始即作古文尚书通论。
根据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八所说,姚氏在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之前即已完成此书。由於有关古文尚书通论的相关记载太少,姚氏这部书的体例如何,今已很难确知。阎氏尚书古文疏证中引有二十六条。根据这二十六条资料,可知姚氏论辨伪古文尚书的方法,与阎若璩相当接近,都是从伪古文尚书袭用古书文句;所述与当时事实、情理及制度不符;文章的文理不合经体等方面来考辨。
(三)诗经通论十八卷,卷首论旨一卷(存)
本书是姚氏九经通论中唯一能保持完整面貌的著作。
根据自序所署康熙四十四年(一七○五)冬十月,可知是姚氏比较晚期的著作。清嘉庆十八年(一八一三)秋天,韩城人王笃於其家藏书楼发现本书之钞本。此时距诗经通论脱稿已有一○八年。王氏於道光十七年将此书刊於四川督学署,为本书有刊本之始。以后所有之刊本、点校本,皆出於此本。
卷前论旨,旨在评判历来各家诗经著作之得失,能得别姚氏好评的相当少。正文十八卷,为诗经三百五篇之注解。各类诗前有解题,各诗篇先录经文,然后为各诗诗旨的辨正,再分章加以解析。诗篇文句旁加有姚氏的评点符号,文句下则有押韵说明、标注赋比兴,和其他评点语。
书中对朱子之诗集传大加批评,尤其淫诗说,更被姚氏讥为淫秽。对郑玄更不假辞色。可说是不阿附汉、宋,独立治学的典型。
(四)周礼通论十卷(佚)
本书各家书目未见著录。
毛奇龄与李恕谷论周礼书云:「近姚立方作伪周礼论注四本」。(西河合集,书类,卷七,页一五)毛氏所说伪周礼论注,应即是周礼通论。毛氏给李恕谷(塨)的信作於康熙三十九年。可见姚氏的周礼通论完成於此年之前。
本书的体例、内容,今已不得而知,姚氏古今伪书考云:「周礼,出于西汉之末,予别有通论十卷。」从这段话可知姚氏以为周礼为西汉末年的作品。毛奇龄与李恕谷论周礼书云:「立方(姚际恒字)所著亦秘不示我,但索其卷首总论观之,直绍宋儒所言,以为刘歆所作。」(同前)从这一段话,又可知姚氏以周礼为刘歆所伪造,和宋人所持论点相近。
周礼通论虽亡佚,仍可从杭世骏续礼记集说所引姚氏礼记通论中看出一部分的见解。
(五)仪礼通论(卷数不详,佚)
本书各家书目未见著录。
顾颉刚於民国二十三年(一九三四)在杭州崔氏藏书楼发现一部钞本,并亲自复写一本,存於北京。抗日战争时,浙江杭州崔氏藏书被日人席卷而去,顾氏钞本於抗战胜利也失去下落。
根据钱穆先生於顾颉刚处所见钞本,姚氏自序署年为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可知本书作成於此年。本书虽已亡佚,姚氏有关仪礼一书的见解,仍可从姚氏礼记通论中略知一二。
(六)礼记通论(卷数不详,残)
本书各家书目未见著录。
本书原本已亡佚,杭世骏续礼记集说曾引用三十馀万字。礼记通论此书曾引到诗经通论。诗经通论作於康熙四十四年(一七○五),可见本书成书年代更晚於诗经通论。杭氏续礼记集说云:「(姚氏)著九经通论,中有礼记通论,分上、中、下三帖。」(卷首,姓氏,页一○)这种编排方式,与传统按礼记四十九篇之顺序排列者不同。柳诒徵劬堂读书录云:「姚氏自以其意评判戴记各篇之高下,而分为上、中、下三等。据杭书所集姚氏之说,有所谓列上帖、列中帖、列下帖者。」(文澜学报第一卷一期)可知,姚氏通论分上、中、下帖是一种品评的等级。等级之高下,以是否能得儒学之真义为标准。有关大学、中庸部分,姚氏以二书皆禅学,应黜回礼记中。
(七)春秋通论十五卷,卷首论旨一卷,附春秋无例详考一卷(残存)
本书各家书目未见著录。今传各本卷十一、十二、十三,已亡佚。
民国十八年通学斋书店主人,东莞伦明曾於北平某书肆购得一部残钞本。伦氏当时也为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主管购书事。伦氏得此孤本后,又传钞一本。一交给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图书馆典藏,一由自己收藏。抗战胜利后,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解散,其藏书后来归中央研究院,现藏该院傅斯年图书馆。伦氏钞本,则归北京图书馆。
本书卷前论旨,旨在论辨春秋仅有孔子之书法,并无义例。正文按十二公之顺序,录经文,并逐年逐条申释孔子之书法。卷末春秋无例详考,分四十类,详辨各种义例之非。
(八)论语通论(卷数不详,佚)
本书各家书目未见著录。
姚氏春秋通论於庄公九年论辨公子纠与小白事时,曾云「详论语通论」(卷二,页九)。又诗经通论论「淫诗」时,曾云「见论语通论」(页三一四)。可见,姚氏有论语通论一书。
姚氏诗经通论作於康熙四十四年(一七○五),春秋通论作於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这两书既皆引到论语通论,可见论语通论作於这二书之前。
至於论语通论之著书体例和内容,均已难详知。
原文选来自载
古文尚书通论辑本礼记通论辑本清姚际恒
一、古文尚书通论辑本
二、礼记通论辑本
古文尚书通论辑本
总论
某之攻伪古文也,直搜根柢而略于文辞,然其句字轴诚有显然易见者,篇中不暇枚举,特统论于此。句法则如或排对、或四字或四六之类是也,字法则如以「敬」作「钦」、「善」作「臧」、「治」作「ㄨ」、作「乱」、「顺」作「若」、「信」作「允」、「用」作「庸」、「汝」作「乃」、「无」作「罔」、「非」作「匪」、「是」作「时」、「其」作「厥」、「不」作「弗」、「此」作「兹」、「所乙所红孙跟尼织」作「攸」、「故」作「肆」之类是也。此等字法固多起伏氏书,然取伏书读之,无论易解难解之句皆有,天然意度,浑沦不凿,奥义古气,旁礴其深论中,而诘曲聱牙之处全不系此。梅氏书则全藉此以为诘曲聱牙,且细咀之中,枵然无有也。譬之楚人学吴语,终不免舌本闲强耳。观凡于逸书「不」皆改作「朝失弗」、「无」皆改作「罔」、尤可类推。(尚书古文疏证,卷八,页一八-一九360百科)
舜典
浚哲文明,温恭允塞。
「浚哲文明,温恭允塞」八字,袭诗与易,夫人知之赶列。独不知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云:「粤若稽古重硫考击同践富表解,帝汉祖宗,浚哲钦明。」王粲七释云:「稽若古则,睿探游顺当突统打音乐她哲文明,允恭玄塞。」求大企维切方兴所上,较延寿赋易「钦」为「文」,粲七释易「睿」为「浚」、「允」革尽象顾提吧层划百为「温」,而「玄」字乃移用于下,则是皆袭前人之文,又不得谓袭诗与易也。夫舜典出于南齐,延寿汉人,粲汉魏人,何由皆与舜典增加之字预相暗合耶?其为方兴所袭自明。又汉魏时人以诗易所称称后王可也,今以商王之「浚哲温恭」、周王福祖夜半之「允塞」混加之于舜,乌乎可也穿离杨曲采?(疏证,卷五上,页二-三)
大禹谟
六府三事允治。
凡左热提传文皆顺释于后者,兹皆逆释于前,又藏却六府三事字面别出于下文帝舜口中,至原有「义而行之,谓之得礼」,亦系释书辞,竟忘着落。且「戒之用休」三句文固联贯而义自为三,据此既将九歌之义层层逆释,下即当接以「劝之以九歌」一句方直捷,不得又照逸书原辞,将「戒之用休」二句别自二义者夹于中闲,使九歌之义上下隔越,悉欠文理也。
使书辞果有「水火金木土谷」等句,左氏不当屑屑释之矣!可不辨自明。(疏证,卷五下,页二八)
五子之歌
厥弟五人,诉印依持按看制责图今御其母以从。
因五子称子,凭空撰出一母,彷佛与凯风七子相似,相似者本意为用此一怨字耳。盖孟子有「凯风何以不怨」?则凯风不宜怨,此与小弁之诗亲与兄之过大,皆宜怨者也。(疏证,卷七,页二四文)
胤征
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酸历众果川让承材武兴人走。
伪作古文者,改夏四月为季秋月朔,意谓夏与周制异,若然,则太史引证歌术不合,平子亦当折之矣,何为噤不一语?「瞽奏鼓」二句,逸书原谓急于救日食,非怠惰不救,填入殊不相合。(疏证,卷一,页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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